学院各小班:
为做好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二、指标分配
详见附件1:动科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
三、申请及评选
(一)申请条件
1. 全日制在校在读2018-2019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进修生、不含留学生等);
2. 诚实守信,无不诚信记录;
3. 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助学金;
4.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原则上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评选办法
1. 2018-2019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
2. 评议小组计算困难生国家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根据学院分配到各班的指标确定等级;
3. 小班内公示国家助学金名额和等级情况,至少公示3天;
4.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三)评审程序
1. 学生向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班评议组提交申请,班主任组织小班评议组进行审核,并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进行评定,对申请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按照相应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打分结束后,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定,结果在小班公示3天;
参评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0.5;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0.2;政治思想素质(P)0.1;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0.1;生活节俭程度(F)0.1;
2. 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动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
3. 小班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小班评定相关材料保存一学期。
4. 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5. 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按限额推荐上报。
(四)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6日——9月28日 |
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组织小班评议组进行审核,并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进行评定,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定,结果在小班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动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档发送到:dkyzongheban@163.com。 |
9月29日——9月30日 |
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 |
10月1日——10月8日 |
学生根据公示结果,前往学工系统填报,并请班主任审核。 |
10月9日——10月11日 |
学院对学工系统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 |
(五)评审要求
1. 班级评议小组打分过程中,务必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对于离均差较大的打分,或者学生有异议的评议结果,班主任需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再次评议;
2. 班级不得要求学生将助学金用于班费,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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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5日
附件1:动科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pdf
附件2:动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