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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各学院、2024届毕业生:

根据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意见,现就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组成

“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总分100分,由竞赛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术成果三部分构成,按类别限定最高分为40分、40分和20分(附件1)。

1.竞赛项目(40分)

项目参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原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根据获奖级别和项目成员排序分别计分。计分原则如下:

1)项目须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作为报名参赛单位

2)参加不同届次同一赛事的同一项目,第二次及之后届次的获奖需较上一届赛事取得更高级别获奖方可计分。

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40分)

项目类别为科研兴趣计划、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和四川省科技厅苗子工程,项目须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作为申报单位立项。根据项目级别和项目成员排序分别计分。

3.学术成果(20分)

成果类别为论文类和发明专利类,成果认定按学校科技管理处的相关标准执行,计分原则如下:

1)以署名顺序第一的作者(第一发明人)完成的成果;

2)成果的通讯作者(通讯单位)或专利权人为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3)成果须与申请人所学本科专业相关,不包含会议论文和综述类学术论文;

4)学术论文收录类型分区以论文在线当年收录类型分区为准,如当年收录目录未公布,以上一年收录类型分区为准。

5)学术论文在线、发明专利授权的时间须早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具体以学校开学通知为准。

二、认定时间

校团委拟于20236月进行第一批数据采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进行第二批数据采集并启动成绩计算。

三、认定数据来源

1.竞赛项目由校团委、教务处提供数据;

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教务处、招就处提供数据;

3.学术成果由学院进行认定,学校进行复核。

四、学术成果认定流程

1.各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成绩”中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按照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的学术成果计分说明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 天。

4.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5.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如遇教育部相关政策变动,本方案根据上级政策精神进行调整。

附件: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22121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方案(试行)

类别

项目

赛事级别

获奖等级

分值

上限

计分说明

排一

排二

排三

排四

排五

竞赛项目

主体赛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原“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赛

特等奖

40

30

25

20

20

 

 

一等奖

40

30

25

20

20

40

1.项目须以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作为报名参赛单位;

2.同一作品在同一届赛事按最高获奖等级记分,不累加;

3.同一人在同一届同一赛事若有多个作品获奖,按最高获奖等级作品记分,不累加;

4.参加不同届次同一赛事的同一项目,第二次及之后届次的获奖需较上一届赛事取得更高级别获奖方可计分。

二等奖

30

25

20

15

15

三等奖

25

20

15

10

10

省赛

特等奖

25

20

15

10

10

一等奖

20

18

15

8

8

二等奖

18

15

10

5

5

三等奖

15

10

8

4

4

校赛

特等奖

15

10

8

4

4

一等奖

10

8

5

3

3

二等奖

8

5

3

2

2

三等奖

5

3

2

2

2

专项赛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原“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赛

特等奖

30

25

20

15

15

一等奖

30

25

20

15

15

二等奖

25

20

15

10

10

三等奖

20

18

15

8

8

省赛

特等奖

20

18

15

8

8

一等奖

18

15

10

5

5

二等奖

15

10

8

4

4

三等奖

10

8

5

3

3

校赛

特等奖

10

8

5

3

3

一等奖

8

5

3

2

2

二等奖

5

3

2

2

2

三等奖

3

2

1

1

1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1.创业训练计划(实践)

2.创新训练计划

3.省科技厅苗子工程

国家级

20

15

10

10

10

40

1.项目须结题;

2.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或不同级别或层次立项的,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3.在同一类别有多个项目立项,按最高立项等级项目记分,不累加。

省级

15

10

5

5

5

校级

10

5

2

2

2

4.科研兴趣计划

校级

5

2

1

1

1

学术成果

中科院大类1区或JCR Q1区、CSSCI A类收录期刊

20

20

1.署名须是顺序排第一的作者;通讯作者(通讯单位)为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只认一篇代表作,文章须已在线,不包含会议论文和综述类学术论文;

2.须是本科专业相关内容;且具有导师或专家组确认的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

3.类型分区等按科技管理部门标准执行,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的级别为准,如当年收录目录未公布,以上一年收录级别为准。

中科院大类分区非1区或JCR分区非Q1区、CSSCI B类、A&HCI收录期刊

15

其他SSCISCIEICSCDCSSCI C类收录的学术论文

8

发明专利

10

1.只记1件专利;署名须是顺序第一的作者;完成单位为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2.须是本专业相关内容,且有导师或专家组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实验过程材料。